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印章保管人必须明确职责,妥善保管印章,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和正确使用,如有 遗失或被盗用,必须及时向基金会领导报告,所产生的不良后果或法律责任,由管印人 员自负。 对于违反印章管理使用规定的人员,有关领导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给基金会造成 损失的,对违纪者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5)其他管理规定 基金会变更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到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交回原印章,重新提出申请, 经核准后刻制新的印章。
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应将全部印章交回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封存。 基金会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按有关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13.15 基金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未找到
13.16 宣传管理制度
基金会坚持依法宣传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互联网管理等 有关规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任何工作人员在代表基金会接受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公开采访时,需 首先征得基金会秘书长批准;接受省级(含)以上传媒采访,应事先向基金会理事长汇 报; 基金会支持积极正面地宣传阳光心汇心的公益事业,面向理事和所有合作伙伴可高 调宣传基金会的事迹、成果等,面向社会及大众可适当高调宣传基金会的事迹和成果等, 但任何时候都不高调宣传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和秘书处工作人员; 基金会发起或参与的公益活动,应通过基金会的官方宣传渠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发布时间通常在活动结束后,重要活动可在活动 中及时发布; 基金会应保持统一形象,尤其是各类宣传物料的关键元素; 基金会原则上不配合任何商业性质营销活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交清晰的宣传 计划,经秘书处会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13.17 公益产品品牌建设管理制度 基金会从励志阳光助学基金开始就打造了一批捐方耳熟能详的公益产品品牌,例如, 建校 101、阳光校园、光合夏令营、阳光手牵手、阳光图书、心汇心阅读馆等传统公益 产品品牌,伴随我们走过了第一个十年公益之路; 基金会的各部门在开展公益项目和服务管理时,应严格使用基金会各个自有业务品 牌的统一称谓,了解每个品牌下公益项目的目标、价值和成果等要素,避免让接受基金 会宣传的社会大众困惑或产生歧义; 基金会公益品牌的确定,应由秘书处会议慎重审定后发布,并尽量避免来回修改和 频繁变化; 现有自营品牌有:(目前和综述统一) 详见《管理手册》1.5 基金会的公益产品和产品品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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