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13.18 基金会宣传渠道管理制度
1. 基金会宣传渠道是指基金会向基金会会员(捐赠方)、学校(受捐赠方)、合作 伙伴、社会大众发布信息的渠道,是基金会宣传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1)基金会官网 www.issfchina.cn、www.xinhuixin.org(即将合并); (2)基金会微信服务号(Xinhuixingongyi);
(3)励志阳光微信服务号(issfchina)和订阅号(issf101); (4)基金会自行编撰的年报、年刊、工作手册和产品手册等; (5)基金会会员在 101 系统内申请的公益年报;
(6)基金会会员自发在自有办公或经营区域制作的文化墙; (7)基金会合作的网络募资渠道,如支付宝公益、腾讯公益; (8)基金会合作的大众传媒,如《南京日报》《凤凰江苏》; (9)与宣传工作密切相关的服务供应商,如,印刷厂; (10)其他与宣传相关的工作工具,如,统一邮箱,电子名片 2. 基金会宣传渠道的管理责任: (1)基金会宣传渠道总体由品建宣传人员负责; (2)基金会宣传渠道每年维护需要的费用预算,由基金会品建宣传人员负责统一 编制,无论主要使用部门是谁; (3)基金会宣传渠道维持正常运营的费用缴纳,由基金会品建宣传人员负责管理, 并仅对正常使用的状态负责; (4)基金会宣传渠道的技术维护由品建宣传人员通过志愿服务或购买服务的形式 负责保障,目标也是保障能正常使用; (5)基金会会员或合作伙伴计划开展与基金会有关的宣传活动,基金会原则上不 负担宣传活动成本,但有义务进行指导和素材支持,如果宣传中使用基金会标准识别元 素的,应获取基金会的书面授权,通常是通过合作协议或备忘录的形式予以明确; (6)对于给基金会造成负面影响的宣传渠道,品建宣传人员应立即停用并查明原 因,形成书面报告向秘书处汇报。是否恢复,以基金会秘书处会议审批意见为准; 3. 基金会宣传渠道的拓展: (1)基金会宣传渠道的拓展应量力而行,在基金会的财力、人力资源、素材资源 等基础上合理规划,避免过度宣传和透支基金会资源; (2)基金会应避免与商业宣传渠道开展长期合作,短期合作也必须非常谨慎,确 有合作需求的,必须经过秘书处会议讨论确定; (3)基金会试点新的宣传渠道必须经过秘书长批准,确定拓展新的宣传渠道必须 经过秘书处会议审批。 13.19 基金会宣传素材管理制度 1. 基金会公益素材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101 信息系统、360 云盘,由基金会品建宣 传人员统一管理,入库素材由各个公益活动的负责人(项目官)负责分类入库,品建宣 传人员负责复核与准入,并建立明确工作流程,管理备份和保护所有宣传素材,以备查 询; 2. 基金会公益素材库电子信息原则上均应对外公开,但仅可查阅、调阅和下载, 严禁删除,如果无法保证素材安全,就暂时只能通过基金会品建宣传人员人工调用相关 素材进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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