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3)本基金会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履行公开信息的归集、发布、管理、归 档等具体职责。信息公开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理事会的 领导下, 由理事会秘书处统筹、指导日常信息公开以及重大项目、重大事件和财 务管理等信息 公开事宜。 (4)本基金会信息公开主要采用互联网公开方式。本基金会信息在基金会官方网 站(www.xinhuixin.org)进行公开,同时在民政部门提供的统一信息平台(全国慈善 信息公开平台)、基金会微信公众号、101 信息系统等媒体上公开。另外,基金会基本 信息纸质版置于本基金会办公室,供公众查阅、复制。 2. 基金会信息公开基本原则 (1)及时准确原则。本基金会按本制度规定的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并确 保信息真实、准确和有效。 (2)完整原则。除不允许公开的内容外,本基金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全 棉、完整、充分的公开有关信息。 (3)方便获取原则。信息公开方式尽力保障捐赠人、社会公众及有关单位能够方 便、完整地查阅和获取本基金会公开的信息。 (4)规范有序原则。本基金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 明确 信息公开责任主体,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3. 基金会信息公开内容 (1)基本信息与组织信息:包括章程;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理事会 开会情况等;下设机构完整信息,重要关联方信息;组织联系信息;规章制度信息等; 等级评估情况和其他评估情况。 (2)行为及财务信息: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工作报告,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 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行为等。 (3)项目信息: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申请信息、中期考核及结项报告、评估报告、 项目公开募捐情况等,设立慈善信托的公开慈善信托信息。 (4)接受捐赠信息,包括:接受捐赠款物时间、捐赠来源、接受捐赠款物性质 (定 向捐赠或非定向捐赠)、接受捐赠款物内容(捐赠类型、捐赠数额),以及是否开具捐赠 收据等。 项目运行周期大于六个月的,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公开全部信 息。 (5)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包括:受益对象、受益地区、捐赠款物拨付和使用的时 间和数额、捐赠活动和项目成本、捐助效果(图片、数字、文字说明)等。在捐赠款物 使用过程中计划有调整的,要及时公布调整后的计划。 (6)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信息公开的原则和具体 目标确定。 4. 基金会信息公开时限及方式 (1)年度工作报告。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审 查通过后 30 日内,在指定平台上公示全文和摘要。 (2)财务信息。未经审计的财务工作报告不得公开。 (3)捐赠款物拨付和使用信息,应采取动态方式及时公开,一般在捐赠款物拨付 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开,并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后续信息。项目运行周期大于半年

Made with FlippingBook - professional solution for displaying marketing and sales documents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