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4. 物资、资金捐赠的必须签署《捐赠协议》,具体的物资数量和善款需在协议中明 确。 5. 需及时获得捐赠人的反馈通道,包括不限于:姓名、电话、邮箱、地址等并存 档; 6. 定向捐赠的需在项目中期及结项时做项目反馈,若是长期项目,建议至少 3 个 月做一次项目反馈; 1. 捐赠人答谢活动形式包含不限于:捐赠人答谢晚宴、公益沙龙等; 2. 活动可能涉及拍卖的,需提前确定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支持拍卖行为; 3. 由秘书处发起的答谢活动,提前至少 8 周确定活动方案,提前至少 14 天发布邀 请,严格按照方案执行,活动结束应及时呈现活动成果及新闻报导; 4. 由综合管理部发起的活动,应当提前至少 3 周提交活动方案,提前至少 7 天发 布邀请,严格按照方案执行,活动结束应及时呈现活动成果及新闻报导; 5. 相关照片等素材应及时开放给参与者; 13.27 定向捐赠行为响应与回馈工作管理制度 1. 项目相应需要满足捐方需求的同时,要兼顾受捐方的实际情况,杜绝强行捐赠; 2. 受捐方服务专员对于受捐方的响应采用首问负责制,受捐方向基金会咨询问题 或提出要求,首问责任人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耐心倾 听、服务周到。 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接洽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应耐心说明情况; 职责范围外的事项,应负责向受捐方明确告知联系人; 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的事项,应及时与秘书处联系,帮助落实有关责 任人; 对受捐方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 都有责任和义务给受捐方以准确、完整的答复。 3. 物资、资金捐赠的必须与受捐方签署《签收协议》,具体的物资数量和善款需在 协议中明确。 4. 活动方案需经秘书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5. 如涉及与受捐方线下交互的,则需要完成对应的工作报告,甚至是新闻报道。 13.26 捐赠人答谢活动管理制度

13.28 受捐方定期关怀管理制度

1. 关怀包含不限于:生日问候、节日问候、定期走访等; 2. 形式包括不限于书面的呈现、电话问候、线上邮件、面对面沟通等;

13.29 受捐方评价管理制度

1. 业务评价反馈需要每一季度收集一次; 2. 调研手段包括不限于实地调研、问卷发放、收集数据等; 3. 受捐方服务专员应及时收回调研问卷,并在调研结束后及时完成调研报告。在 每年终,形成总结和报告,反馈给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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