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4)基金会应邀参加社会活动的,无论接洽单位是基金会哪个部门,必须与基金 会品建宣传人员共同参与合作洽谈,在宣传的权责界线和风险把控上,品建宣传人员具 有一票否决权。

13.22 信息搜集管理制度

1. 基金会主要信息搜集的渠道 (1)基金会 101 信息系统。通过 101 信息系统,基金会项目点学校上传学校基本 信息、学校动态、获奖记录、作品等内容。 (2)基金会 360 云盘。基金会各部门工作人员将项目报告(立项、运营、评估)、 财务报告及图片素材上传至工作云盘。 (3)投稿。基金会捐助方、受捐助方、志愿者、工作人员可向邮箱 marcom@issfchina.cn 进行投稿;基金会员工也可以通过其他公众号、网站搜索相关信 息,进行投稿。 (4)网络、文献、广播、电视、电子刊物等。基金会信息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 主动搜集与基金会相关信息。 2. 基金会信息搜集的来源 基金会信息来源方通过 101 信息系统、360 云盘、邮箱等向信息管理部门发送信息, 信息管理部门通过其他信息渠道搜集信息。 基金会信息来源包括:捐方、受捐方、合作伙伴、志愿者、工作人员等 3. 基金会信息搜集的原则 (1)准确性原则。所收集到的信息要真实可靠。这也是信息收集工作的最基本的 要求。信息收集者须对收集到的信息核实,把误差减少到最低限度。 (2)全面性原则 所搜集到的信息要广泛,全面完整。只有广泛、全面地搜集信息,才能完整地反映 基金运营和捐赠方、捐方发展的全貌,为对外公示、宣传工作提供保障。 (3)时效性原则 信息需要及时搜集,原则上基金会工作人员的信息上报不超过事件发生的三个工作 日;外部投稿不超过事件发生的 15 个工作日。 1. 总则 (1)为了规范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的信息公布 活动,保障捐赠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管理透明度,提高社会公 信力,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信 息公布办法》、 《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以及《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基金 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基金会规范公开各项内部管理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本基金 会将根据本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要求,切实开展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管理机关、捐 赠人、合作伙伴及社会公众对本基金会信息公开的要求,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 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 南京阳光心汇心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13.23 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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