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的,信息公开间隔时间不超过 6 个月,以使捐赠人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捐赠款物使用进 展信息。所有项目应当在项目结束后进行全面公开。 (4)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为本基金会官方网站(www.xinhuixin.org),同时在民政 部门提供的统一信息平台(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基金会微信公众号、101 信息系 统等媒体上公开。另外,基金会基本信息纸质版置于本基金会办公室,供公众查阅、复 制。 5. 信息公开的工作规范 (1)基金会信息归集前的采集、整理、编辑由信息信息专管员按照基金会的统一 要求完成。基金会信息专管员对归集后的信息进行整理、编辑。 (2)本基金会项目信息、募捐信息、活动信息、资产信息、关联交易信息、信托 信息等其它的信息有直接负责人的,直接负责人自信息形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信息专 管员处归集。其它无直接负责人的需公开的信息由信息专管员负责采集。 (3)基金会指定信息专管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4)基金会拟公开信息的直接负责人对信息归集前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基金 会信息专管员对归集后拟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成性、及时性负责。 (5)基金会信息专管员自信息归集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提请基金会负责人审批。 基金会负责人批准后,信息专管员应在收到批准公布批示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布。 (6)基金会信息专管员负责信息的更正、更新、撤换等信息管理具体工作,确保 基金会信息公开的及时、完整、一致。 (7)基金会专人制作信息公开档案,对已经公开的信息资料,妥善保管。 (8)对于公共媒体上出现的对基金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消息, 基金会 应及时公开说明或澄清。 1. 安全测评。网络媒介应当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测评通用技术规范》的要 求,对系统安全性进行测评。 2. 微信群建立。根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 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规范群组网 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 动、理性表达。故基金会正式微信群建立前,需通过信息管理部门审核;微信群建立后, 由群主管理群内成员及发言;工作开展结束,相关微信群可解散,不得以“阳光心汇 心”“励志阳光”等官方关键字命名。 3. 人员管理。网络媒介制定管理员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 训,提高人员素质,重点加强负责系统操作和维护工作的人员的培训。同时,规范人员 调离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13.24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3.25 会员服务管理制度
1. 沟通阶段需让捐赠人了解我们的公益事业和现实需求,方式包括不限于路演、 电子材料转发、书面材料寄送等方式;
2. 至少通过电话充分聆听和澄清捐赠人的意愿和期盼; 3. 捐赠人有明确意愿倾向定向捐赠,否则建议非限定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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