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项目组执行过程需要保留项目痕迹,如项目签收单、受益人评价表等; 项目组负责整个项目执行,并定期汇报。秘书处负责对项目进行风险管控,定期监 督,并提出指导意见; 项目组定期开展会议,会议上应汇报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和里程碑,同时 体现在项目书中; 项目汇报需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包括:阶段目标的达成情况、需采取的措 施、上次会议措施的完成情况等。 3. 项目立项申请经理事会审批通过后,正式运营前,需进行公示,公示流程和制 度详见信息管理手册; 4. 项目过程中,应及时保存《受益人签收单》、《受益人评价表》等受益单位确认 材料,材料要保证受益人和受益单位信息齐全; 5. 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组应争取以优质的服务来获得外部的肯定与褒奖,外部 评价包括:媒体、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或社会公众的表扬或肯定; 6. 项目组需保管好外部评价的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图片、证书、奖杯、锦旗 等 1. 第三方评估后,出具《第三方项目评估报告》、《第三方项目财务审计报告》,报 告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三方面: 对基金会公益性、项目效果满意度、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评价 对基金会总体印象、公正公开选定受助人、履行协议等方面的评价 对基金会公益性、项目创新性、项目可操作性、社会效果、志愿者管理等方面的评 价 2. 第三方出具评估报告后,基金会应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流程和制度详见信息管 理手册;

13.35 第三方评估管理制度

13.36 项目年度总结管理制度

1. 每年年终应对项目进行年度总结,形成详尽的年度项目报告; 2. 项目完结后需及时进行归档管理; 3. 经秘书处、理事会审核后的项目年度报告,应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流程和制度 详见信息管理手册;

13.37 项目结项管理制度

理事会批准结项后,档案专员应及时审查项目全部档案,如有缺失,应责令项目组 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缺失档案

13.38 101 建校项目管理制度 1.至 2019 年,捐建 101 所阳光希望小学的整体计划已经完成。未来,不作大规模 地考察和建校,除非捐方有非常强烈的捐建意愿,并确保把 30 万元(部分地区是 40 万元)的建校款汇款到基金会账户,再开展考察行; 2.考察行是 101 建校项目的标配公益活动,是基金 101 建校的前置基础程序;竣工 行是 101 建校项目的标配公益活动,是基金 101 建校的后置关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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